深圳市公园条例征求意见

9月16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中“不得违反公园规定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入园,若违反则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罚”的相关条款,引发市民关注和热议。

据了解,在此征求意见稿出台前,《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已明文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

不久前,有市民投诉阳台山公园有人带犬只入园,公园答复专项整改,通过设置提示牌和广播的方式,劝导市民遵守规定文明游园,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

也有养犬市民表示,深圳养犬的市民很多,但可供犬只玩耍的公共场地相对较少,也需要考虑养犬市民的需求。

编者按:

世界爱犬联盟认为,公园是公共场所,应该保持安全、干净的环境。但同时需关注到养宠人士的需求。考虑到大众的接受程度,虽不可能一步到位,但可适当增加宠物公园的数量。

以毗邻深圳的珠海市为例,常住人口约300万,共有700余座城市公园,另外打造了7处宠物公园,还有3座正在建设中,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宠物公园的比例约为1.5%。

深圳市现有普通城市公园1200余座,我们建议在现有基础之上,深圳全市可增加12个专门的宠物公园(至少保证每个区有一个),宠物公园的比例约占全部公园数量的1%。如若能增加至30座,使得宠物公园占比达到2.5%,将引领新的潮流,彰显深圳城市管理的文明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