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国首提无障碍城市理念

2021年 6 月 29 日,《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总结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首次提出无障碍城市理念,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

《条例》还明确了 服务犬出入规定。明确残疾人可以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依法禁止犬只出入的场所,其管理人员应当为残疾人及其携带犬只的管理提供必要帮助,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者按: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各省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或其他相关法规早已明确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然而,就在2020年4月,有位交警假扮成盲人带着导盲犬淘宝乘坐公交,尽管出示了盲人和导盲犬的证件,仍然被公交司机拒绝上车,甚至要报警。全国很多城市仍然拒绝接受导盲犬去公共区域使盲人的出行有很多阻碍。

在无障碍建设的立法和实践上,深圳市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9年,深圳市就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成为最早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城市之一。现在,深圳市又出台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地方法规,开启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新时代。

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有爱的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