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焦點—陳克勤議員就動保案件質詢香港官員

世界愛犬聯盟心繫香港動物保護發展,與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合作推動香港制訂《動物保護法》。

10月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議員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提問:

問題:

據報,本年二月,深井有30隻動物懷疑被人從高處擲下,當中18隻死亡和12隻受傷,而另一宗懷疑虐畜案件則造成動物一死及一傷。律政司於上月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對這兩宗案件的疑犯提出起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接獲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宗數,以及律政司分別就多少宗該類案件(i)提出和(ii)決定不提出檢控及其原因為何;

(二)二○一九年一月至今,每宗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人士被判處的刑罰(按案件編號以表列出);律政司就多少宗該類案件的判刑提出上訴及該等案件的詳情為何;

(三)是否知悉法庭有否就殘酷對待動物罪行訂定量刑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關注動物權益組織指出,多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疑犯未被起訴已削弱有關法例的阻嚇力,政府有何新措施打擊這類罪行;及

(五)警方會否加強警務人員就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件進行搜證的培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陳局長答覆如下:

  經諮詢律政司及保安局後,我現就問題回覆如下:

(一)至(三)收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舉報後,警務處及/或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會進行調查。據律政司表示,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檢控人員必須就執法部門所得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假若案件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檢控部門不會提出檢控。

  過去三年,警方及漁護署接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舉報數目及有關檢控的宗數表列如下:

年份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數目*檢控宗數
201836827
201928829
二○二○ (截至六月三十日)1505

* 經調查後,發現大部分舉報與滋擾有關,不涉及殘酷對待動物。

 二○一九年一月至二○二○年六月,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案件共有30宗,每宗案件判處刑罰的詳情載列於附件。

律政司一般不會就個別種類案件申請覆核刑罰備存相關統計數字。據律政司表示,在律政司司長訴馮志凱([2019] HKCA 391)一案,律政司曾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並邀請上訴法庭就殘酷對待動物罪頒布判刑指引。法庭當時指出不宜也不可能為相關罪行制訂量刑準則,法庭在判案書第20及24段指出:

 「20. ……法庭根本不能單憑某些判刑元素或受害動物所遭遇的傷害來全面地為殘酷對待動物罪之罪責的嚴重性定下不同等級,如嚴重罪責、中等罪責、輕微罪責等;因此,法庭不宜也不可能為殘酷對待動物罪定下判刑準繩或判刑比例尺度,法庭必須按案件本身的整體情況及相關的判刑因素而個別量刑。

……

 24. 本庭必須強調,殘酷對待動物有違人性、不僅令受害動物身體受傷,也會使牠受到嚴重的心理痛苦和折磨,是令人極其厭惡及任何文明社會都不會容忍的殘忍行為,也是法律嚴禁的罪行。因為其惡劣性質,法庭原則上會對殘酷對待動物罪判處阻嚇性的刑罰。」

律政司表示,其檢控人員在進行所有檢控工作時,不論案件類型,會繼續嚴格按照法律和《檢控守則》下的相關指引專業地處理所有刑事案件,以最高標準來維持司法公義。律政司會繼續因應案情並審視不同因素,包括判刑是否犯了法律上的錯誤,或明顯過輕或過重,根據相關法律原則,考慮是否就個別案件的判刑向法庭申請刑期覆核。

(四)政府一直多管齊下維護動物福利。警方聯同漁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獸醫組織及關注動物團體於二○一一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從教育培訓、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和更有效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加強不同持份者的合作,並強化警隊在調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方面的工作。香港城市大學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於二○一七年亦開始參與這個守護計劃。

為深化有關措施,並鼓勵市民支持及協助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警方於二○一九至二○年度開始推展「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在社區層面從教育、宣傳、調查及情報搜集四個方向凝聚愛護動物人士的力量,提高公眾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鼓勵公眾適時舉報,以及提供有助調查的資料。參與計劃的市民通過籌劃及參與各項推廣動物福利的活動,協助向社區傳遞愛護動物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信息。

 此外,漁護署於二○一九至二○年度舉辦多項推廣動物福利的教育和宣傳活動,包括「有你寵愛」寵物領養日、與其他志願團體合辦的宣傳活動及犬隻訓練課程等。該署亦於期間舉辦了103場學校/屋邨講座及23場巡迴展覽。

在法例層面,政府提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進一步保障動物福利,包括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以及執法權力以防止和保護動物免受痛苦,包括考慮對嚴重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入可公訴罪行。政府在去年就上述建議諮詢公眾,今年四月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諮詢的結果。政府明白社會人士對《條例》修訂的關注和期望,政府會全速進行草擬法例的工作,儘快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五)目前,警方已在全港22個設有刑事調查隊的警區設立專責調查隊,由具備調查其他嚴重罪案經驗和處理技巧的人員組成,專責處理當區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

另外,警方、漁護署及愛協已設立合作機制,漁護署及愛協人員有需要時會前往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現場,提供專業意見及協助調查。

在教育培訓方面,警方邀請漁護署及愛協的人員,向參與基礎訓練課程和偵緝訓練課程的警務人員講解調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多機構合作模式。警方不時舉辦座談會邀請相關人員分享經驗,並在各警區的訓練日加入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內容,使前線人員更能掌握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最新情況及趨勢。警方亦已建立網上資料庫,供專責刑事調查隊分享調查經驗和知識,並為人員提供相關訓練。警方會繼續加強培訓,以提高警務人員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專業水平和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