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最近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規定未來貓、狗等寵物類動物將不得作為肉用、毛用等用途,否..查看更多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虐有貓狗最高可罰200萬,最重可判5年,此外委員會..查看更多
▲唯有不斷修正動保法,才能真正保護身邊的毛小孩。(圖/取自HSI)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雖然普遍..查看更多
全台只有高雄於去年12月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不可食用貓狗,但台灣其他地方並沒有明文規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