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警察怎么设立? 政党、动团一起动脑筋

台湾4大政党的青年代表都力挺设立动保警察,但对设立方式稍有歧异。

不时发生的虐待、虐杀动物案件,让动保意识已臻成熟地区的民众,通常会要求政府成立「动保警察(或称动物警察)」,以利相关案件的侦办和破案,将犯案人绳之以法,台湾就是这样的地区。 2010年发生轰动一时的博士生虐杀10只幼猫案,仅获判刑1年6个月,令忿忿不平的民众群起呼吁政府,应加重虐待动物案的刑罚,并成立专责的动保警察。转眼过了10多年,期间又发生澳门侨生虐杀社区猫,及新竹彭男多次虐杀幼猫等案,毒杀狗猫的情况更时时可见,2017年《动物保护法》顺应民情,提高了动保刑事案件的刑责,但是「动保警察」依旧没有诞生。 台湾目前处理动保刑案的情况和香港类似,是由民众或动保团体报案,先由动保行政机关初步受理,确认是动保刑案后,再转由警方处理,而“警政署”为纳入动保业务,还特别研拟报案流程和报案三联单,无奈遭到工作繁重的基层员警消极抵制,执行并不顺利,报案成功的机率只有个位数,也因此引发动保团体要求设立专人专责的动保警察。 有趣的是,动保议题在“国会”向来被喻为是不分蓝绿的高度共识议案,不过「动保警察」这一题目,竟在2020年底,引发民进党和国民党青年部的激烈舌战,探究发现,两党都赞同设立动保警察,但构想有异,因此强力倡议设立动保警察的「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在2021年一起始,就于1月6日邀集4大政党青年代表各抒意见,同时邀请为“农委会”进行专案研究的学者,一起举行记者会,共同为成立动保警察一事加把劲 事实上,为了回应「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的诉求,“农委会”特别委托台南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吴宗宪进行「动物保护警察机制设计及可行性评估」,除了借鉴国外动保警察的编制、功能,并锁定动物保护检查员、基层员警等深入访谈,才在2020年12月28日提出结案报告,一共提出了12个方案。 吴宗宪表示,他个人最希望建置的是归属于动保主管机关“农委会”之下的警察队伍,但经费可能要高达2亿元(约美金700万元),依政府目前的财政状况,应当很难实现,因此他建议动保警察的机制设计,可以先求简单,再逐步进展为复杂。 而「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的成员,也了解经费和人力来源是两大难题,所以也同意先求有、再求好,权衡处理动保刑案的妥善度和可动用的资源之后,提出自方案7或方案8中择一实施的建议。方案7是参考“保七总队”现有的保育、森林警察,再加设一组动保警察,警力归属“中央”;而方案8是参考目前各县市政府编列的妇幼警察,警力配置地方。

美国纽约市警察局和民间团体ASPCA,携手在处理动保案件,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取自ASPCA 台湾政府最终会选用那一方案,虽然不得而知,但我们不妨一起看看各地动保警察的设立模式: 英国—-政府委托民间动保组织「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负责动保案件的侦办,多年来RSPCA积极跟政府协商,希望能取得类似警察的公权力,但未获允许,因此在侦办涉及私人领域的案件时,仍须和警方合作。 澳洲昆士兰州—-政府也是将动保案件的侦办工作,委由民间组织「昆士兰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 Queensland」负责,但该组织人员取得多项公权力,包括可进入私人处所、没入动物、扣押残酷对待动物的证据、开出警告单或罚单等,甚至可以申请搜索令。 美国纽约市—-原本由民间组织美国爱护动物协会ASPCA办理动保案件,自2014年起,改为纽约市警察局NYPD和ASPCA合作,警察负责受理和调查,ASPCA提供兽医评估、动物医疗等辅助,双方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荷兰—-荷兰的「动物党」和「动物警察」都驰名全球,而两者之间也确实有密切关系,动物警察是由动物党推动设立,而且确实都是在职的警察人员,并经过动保法规、虐待鉴识等专业训练,主要负责宠物和非经济型农场动物案件。 但因受到预算和警力不足的影响,动物警察的发展不如预期,多半人员也无法专责于动物案件,所幸由于警政机关的认同,至今仍保留一定人数的编制。 美国洛杉矶市—-为了专责处理严重的虐待动物案件,洛杉矶市警察局在2005年成立动物虐待特别工作组(Animal Cruelty Task Force,ACTF),成员包括2名警督(Lieutenant)、2名警探(Detective)、5名警员(Police OfficerⅡ)、5名动物管制人员(Animal Control Officer),主要工作在调查和起诉斗狗、斗鸡、毒害动物、对动物的性犯罪等案件。 看过不同类型的动保警察后,你选出了心中的理想模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