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焦點 – 漁護署解說釋疑慮 澄清不會要求飼主交出寵物

政府最近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當中訂明飼主須按衞生主任指示交出寵物,並把不遵從有關指令訂明為罪行及引入罰則。有關修訂惹起爭議,在早前撲殺倉鼠的陰霾下,很多飼主都非常擔心。

       由於法例沒有詳細說明衞生主任的判斷準則,世界愛犬聯盟擔憂修法會否引起撲殺犬貓的先例。幸得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向漁護署轉達疑慮,並獲署長親自回覆會解說以釋除公眾疑慮。

      漁護署昨天(18日)表示,除少數動物種類、如貂鼠和倉鼠外,現時並未有證據顯示受感染的動物,如貓狗會把病毒傳染給人類。因此,人類經由動物感染新冠肺炎的機會非常低。署方預計需要行使相關權力,要求寵物主人交出寵物的機會不大。

       漁護署同時宣傳,若飼主不幸因新冠肺炎而要隔離,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可代為照顧犬貓,同時作醫學監察,確保人類和動物都健康。

       世界愛犬聯盟喜見這次政府反應迅速,而且直接回應市民的疑慮,清楚表明要求飼主交出寵物的機會不大,有改以往只重複法律條文,顧左右而言他的作風。這是絕對重建官民互信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