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焦点] 官方态度

2021年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该建议由新甲旦真代表提出,希望明确未制定相应屠宰检验规程的情形下禁止屠宰动物并销售其肉。农业农村部答复要点如下: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编者按:基于上述回复,有动保组织认为这已经明确了经营狗肉=违法。律师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经营。狗肉无法检疫,那么经营狗肉就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志愿者仅凭该文件在一线打击取缔狗肉餐厅还是不够的,希望农业农村部继续努力,再进一步,直接明确禁止食用犬猫肉!

2021年7月9日,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志愿者信访文件,文件中明确: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农副产品目录》,猫狗不属于食品”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桂林市政府请示,明确农贸市场贩卖、宰杀猫狗监管责任”

编者按:这里是广西省,虽然只是某个市辖区市监局的回复,但已是非常巨大的进步,承认了犬猫的“非食品性”。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必将推动伴侣动物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