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愛犬聯盟」聲明稿—讓狗狗活著有尊嚴,死時無痛苦!

世界愛犬聯盟自2014年起傾盡人力、物力,在全球推動「明文立法,禁食狗肉」,核心理念只有一個~尊重所有動物的生命價值,必須從保護人類的忠友狗狗起步!也就是說,提升伴侶動物的法律地位,讓所有犬隻不拘品種、無論貴賤,均不得被視為食物,只是賦與牠們的最基本權利。

因此,世界愛犬聯盟對於任何傷害狗狗健康和心理的行為,例如惡意戲弄、不當飼養、棄養、虐待、殺害,包括一些國家地區對解決流浪狗問題採行的撲殺方式在內,都絕不容許、絕不姑息。但是我們特別在此聲明,為了解除重病、重傷狗隻的痛苦而執行的「安樂死(euthanasia)」,不僅為我們所認可,而且被我們視為動物福利的一環。

和世界愛犬聯盟合力推動禁食狗肉的動保夥伴南韓CARE,近來陷入為救援犬隻安樂死的爭議中,我們很欽佩CARE執行長朴昭妍面對爭議和抨擊的坦然態度,她明白表示「現在是對安樂死進行社會討論的時候」,因為與此同時,我們獲知於2017年起實施「零撲殺」政策的台灣,正由一群動保團體發起聯合聲明,呼籲政府落實公立收容所的「人道處理機制(安樂死)」,而在這些團體中,不乏秉持「不可殺生」宗教信念的組織!

早年,台灣政府為了美化流浪狗的撲殺政策,對外宣稱公立收容所在犬隻超過12天的收容期限,仍無人認養時,即可對犬隻實施「安樂死」,導致一般民眾將安樂死等同於撲殺,以致實施零撲殺措施後,為《動物保護法》所允許的安樂死作業也同步停頓。

在台灣動保團體這次的聯合聲明中,開宗明義指出,「零撲殺」是要求公立動物收容所不得再便宜行事,以超過收容期限作為宰殺動物的理由,但仍需基於維護動物福利或公共衛生的前提,來執行動物的安樂死程序。

那些情況下,應考慮執行安樂死呢?台灣《動物保護法》明訂「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或其他緊急狀況,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等情狀」,對比於CARE實行安樂死的標準,「對人或其他動物造成致命傷害;或因傳染病受到痛苦傷害,且不可能治癒;或是不能適應保護所;或是反覆染患嚴重疾病」,其實兩者並無出入。

如同朴昭妍執行長所說,CARE救援的多是遭受最大痛苦,甚至是性命垂危的動

物,在盡力治療之後仍無起色時,解除牠們痛苦的安樂死,就是不得不採用的措施。這回在台灣發起聯合聲明的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aiwanSPCA),也目睹了公立收容所裡一些重病重傷的狗,在醫療無效或醫藥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只能孤寂的躺在水泥地上,痛苦的等著生命一點一滴地流逝……,這豈是愛護動物、倡議動物福利的人士所忍見?

英、美等動保先進國家對於安樂死的必要性,從無疑義,不論是家庭犬或工作犬,在經獸醫師評估認可後,就得以在主人或領犬員的懷抱中注射針劑,安詳長眠,從此擺脫傷病痛。把安樂死的評估程序,全權交到專業獸醫師手中,也是台灣動保團體經反覆討論後的決議,原因就在深恐情緒化的非專業人士,攔阻安樂死,反而讓動物多受折磨。

因此,對CARE和任何動物救援組織因執行安樂死而引發的爭議,我們認為有可供公平檢驗的方式,那就是醫病紀錄和獸醫師的評估決定,一如朴執行長所說,CARE在不得已情况下,對少數動物選擇安樂死時,必須得到內部會議所有參與者的一致同意後,再送到動物醫院進行。內部會議紀錄可顯示狗隻的醫治情況及投入的資源,而有良心的動物醫院必然還會進行專業評量,經過這兩道程序關卡,相信不易發生狗狗枉死的憾事。

世界愛犬聯盟既感佩CARE和朴執行長多年來救助狗狗的義行,也讚賞朴執行長面對批評責難,仍不改救狗初衷的堅毅,因而在此呼應朴執行長的訴求:動物的安樂死應列入社會的討論議題,一旦闡明安樂死和動物福利的相關性之後,就要著手籌備安樂死的指導方針。

世界愛犬聯盟矢志為狗狗爭取不被食用的基本權利之外,在2019年的伊始,也祈祝在全球愛犬人士的通力合作下,每一隻人類的摯友都能活著有尊嚴,死時不受痛苦!